經核查,吳忠聚安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寧夏信達物流有限公司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行政許可,且未按承諾投入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依法對以上兩家企業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予以注銷。
請吳忠聚安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寧夏信達物流有限公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將其被注銷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交回吳忠市交通運輸局歸檔,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注銷危貨運輸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信息?
吳忠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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